中華民國骨質疏鬆症學會

秘書處公告

【歡迎使用】學會網站已增設自填積分功能,歡迎會員多加利用

親愛的骨鬆專科醫師,您好!

為鼓勵會員積極參與學術活動,提供會員積分認定申請之管道,根據本會"骨質疏鬆症專科醫師認證辦法暨繼續教育積分認定辦法",

學會網站系統已增設"自填積分"功能,歡迎骨鬆專科醫師們多加利用!

路徑: 首頁會員服務自塡積分

 

注意事項:

  1. 本會所主辦之學術活動不需自塡積分,系統會自動將報名名單直接帶入各別會員積分。
  2. 本會會員非骨鬆專科醫師不需自塡積分,自專科醫師起始日六年內累積積分200分為骨鬆專科醫師換證(展延)之必要條件。

 

 

第三章 繼續教育積分之認定

 

第七條  繼續教育積分之認定:

一、  繼續教育積分之認定由學術教育委員會為之。非本會所舉辦之相關學術研討會、學術演講或繼續教育課程,向本會申請繼續教育積分需在開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未依規定期限申請者恕不受理。

二、  申請繼續教育積分之認定,來函需註明舉辦之時間、地點、活動名稱,並附上演講者簡歷、演講內容摘要以及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相關資料。

三、  會員參加非本會所舉辦之相關學術研討會,學術演講或繼續教育課程,其教育積分之折算,每年不得超過二十分。

四、  參加本會主辦之年會,每次核給積分四十分。本會所主辦之骨質疏鬆症專科醫師學分班課程,每次核給積分三十分。本會所主辦之講習,每次核給積分二十分。

五、  參加國際性骨質疏鬆學會或相關專題研討會,每次核給積分二十分。若在會中發表論文(限第一作者及指導作者)或演講,則每篇核給積分二十分。

六、  參加國內相關學術討論會或學術講習會,在二小時以內者,每次核給積分五分,四小時以內,每次核給積分十分,六到八小時以內,每次核給積分二十分,積分由學術教育委員會認定之。

七、  在國內醫學會發表骨質疏鬆醫學醫學之相關論文(限第一作者及指導作者),每篇核給積分二十分。

八、  發表有關骨質疏鬆醫學之論文於SCI 醫學期刊者,每篇第一作者及指導作者核給積分四十分,第二作者核給積分二十分,其他作者核給積分十分。若為病例報告者,積分均減半計算。

九、  發表有關骨質疏鬆醫學之論文於非SCI 醫學期刊者,每篇第一作者及指導作者核給積分二十分,第二作者核給積分十分,其他作者核給積分四分。若為病例報告者,積分均減半計算。

十、  參加骨質疏鬆進修,在國外進修者,每月核給十分。 在國內進修者(限在醫學中心進修),每月核給五分。

十一、本會辦理線上教育(含影音課程及會訊)之相關課程,經本會學術暨教育訓練委員會依據本辦法審查,得授予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人應於觀看各單場線上課程影片或單期電子會訊之後進行課後測驗,答題全數通過者,即可獲得該課程授予的教育積分。方式如下:

(1)   申請人點閱單期「中華民國骨質疏鬆症學會會訊」後進行課後測驗,正確率達100%者,核給積分五分。

(2)   申請人觀看單場「影音課程」後進行課後測驗,正確率達100%者,核給積分二至五分。

線上教育積分,每年上限不得累積超過三十分(含)。請注意:若已達積分上限仍繼續作答者,系統將不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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